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聪明人总是签愚蠢协议?君子文化的困境!
关键词:合伙企业 合伙纠纷

耻于言利

君子文化的商业困境

中国传统文化中,“君子耻言利”、“敦信修睦”、“重义轻利”这些道德准则塑造了我们对理想人格的追求。那么如果公开、具体地讨论利益分配、风险分担,会被视为斤斤计较,有损君子风度。

这种文化心理使我们本能地回避对价还价,大家宁愿模糊处理认为大家之间不会走到那一步、谈钱伤感情。这个文化基础,让我们在熟人社会中难以推行清晰的商业契约机制。

模糊的善意,才是伤害的开始,

是合作大忌。

在实务中,由这类问题引发的后续商事争议非常频发,因此民间广为流传一句话:中式合伙的四同阶段,同甘共苦、同床异梦、同室操戈、同归于尽。

除了合作前的权责利不明,还有一个常见的现象是,合作前不去盘点各自的动态贡献,就股权均分,这背后也是源自一种“兄弟义气、有福同享”的文化影响。

 

以江湖方式加入。

以商人方式退出。

 

例如,万通六兄弟。这个案例展现出了绝大多数中式合伙企业的认知问题,非常值得借鉴,即便是在2025年当今的商业社会依然如此。冯仑在《野蛮生长》中以“梁山模式”形容万通六兄弟,“座有序、利无别、大块吃肉、大碗喝酒”,股权利润完全六份平分,如同梁山好汉在海南聚义,是水浒的现代翻版,结果商业合伙的关系中,兄弟情义往往凌驾了合伙关系。

 

江湖模式,难敌商业规律。

 

导演陈可辛在电影《中国合伙人》及相关访谈中表达了创业不要和好朋友合伙的观点。电影原型取自于新东方三大佬,三人因为有创业的革命情谊在,许多冲突是在一方觉得对方应该能理解、支持的情况下,发生了期待落差,冲突持续进行了四、五年,王强、徐小平以淡出新东方收场。

 

熟人,不好开口。

事后容易变成路人。

 

其实,真的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规则与情义。直面现实情况,审查合伙人、签订有效协议、将决策机制前置、对权利画红线。这些约束是双向的,双方的标准相同,查你也查我,限制你也限制我。这恰恰是对彼此极大的负责。

 

“亲兄弟明算账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,因为它承认人性的复杂与环境的变迁,用清晰的规则确保每个人的付出都能得到公平的回报。

 

那商业合作里是不是不能做君子?当然可以,甚至还可以当圣人,比如你愿意将大多数利让渡给伙伴,以增强合作的和谐气氛。那么,也请要提前把这一“不平等但我愿意”的条款写在协议中,并承诺不会因为让利而减少你其它方面的经营投入,比如时间或资源贡献。

 

其实往往,要写在纸上时,大多数人是不愿意的。

 

因此,真正的君子之道

是在规则中见情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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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抒胸臆,坦荡沟通

模糊的善意,才是伤害的开始,是合作大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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